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乡镇企业局: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西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31号)精神,为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帮助我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委拟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西中小企业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乡镇企业局按通知要求做好参展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推荐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参展,为促进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与发展提供机遇。
二 、请于7月30日前以书面(加盖企业公章)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参展企业申请表(附件2)报我委中小企业处。
三、我委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参展企业,并根据参展摊位数量对参展企业给予展位费补助。
联系人:黄承源
电话(传真):0591-88016089